5月15日,自然资源部就《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下称《指引》)召开媒体座谈会,就政策进行通报、解读。作为产业用地政策“工具包”,《指引》系统梳理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对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企业转型升级、民生服务设施建设等领域用地政策的实施进行必要说明,指导地方特别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取得土地要素。
《指引》分4章、共28条,分别对产业用地政策的内涵和实施原则、土地供应的基本规定、产业用地政策的实施、产业用地管理的要求等予以说明。其中,《指引》特别设置“土地供应基本规定”章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梳理了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改变土地用途等的管理要求,便于市场主体准确把握产业用地政策。
《指引》围绕产业用地中涉及的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地价评估与管理、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等方面的内容,对产业用地政策的适用情形、依据作了系统归纳。其中,对以划拨、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以及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分别作出详细说明,引导市场主体把握政策要求。
此外,《指引》还对产业用地政策实施中的部分关键环节作了提示,明确了在认定国家支持发展产业项目、设定土地供应前置条件、实施土地供后监管等工作中加强部门协作的要求,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特别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服务和规范有效监管。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产业用地政策执行中做到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切实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要求;要深入推动节约集约用地,通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释放更大的用地空间,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民生服务设施建设需求;要面向各类用地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宣传、解读产业用地政策,在工作中规范执行政策,营造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摘自《中国矿业报》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