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1+8”统计调查制度体系形成
日期:2019-08-14     浏览:1436    

矿产、地质勘查及地质灾害、测绘地理信息等纳入

据自然资源部官网消息,经自然资源部同意并报国家统计局批准,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于近日印发。

统计工作是自然资源系统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自然资源部制定了“1+8”的“综合+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体系,即《自然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以及《土地统计调查制度》《矿产统计调查制度》《海洋统计调查制度》《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地质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调查制度》《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统计调查制度》《自然资源管理统计调查制度》等8套专业统计调查制度。

《自然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包括自然资源重要统计指标和复合指标,数据主要从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中抽取。由部综合司牵头组织实施,各司局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汇交数据。8套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包括不同资源门类和管理的业务指标。

制度内容涉及自然资源科技人才,自然资源科技研发,自然资源科技成果;自然资源供应,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地质勘查投入及成果,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测绘资质单位和基础测绘及成果管理,自然资源灾害灾情及防治;地质勘查投入、完成情况,地质调查项目投入,各矿种开发利用,探采矿权交易,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情况。并对主要指标进行了解释,对需要上交的具体统计资料作了明确。

根据要求,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业务对口处室,承担相应专业统计调查任务,在统计数据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应同时报送同级综合统计部门,各级综合统计部门负责本级统计数据的汇交、审核、管理和发布。执行过程中,自然资源部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统计调查制度和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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