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了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16个省份的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如何破解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的机制、技术问题,推动资本、技术与项目的有效衔接,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成为当务之急。
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上,与会代表交流分享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经验、矿山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和应用、矿区环境治理与修复产业投融资模式、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申报和建设经验、“一带一路”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遥感技术在绿色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中的研究与应用等。
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会长汪民指出,资源安全是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产资源开发始终是我们的重要使命。尤其是近三四十年来,矿产资源开发为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支撑和保护,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冲击,特别是局部地区的无序开发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
汪民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为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很多机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理论研究和创新,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论”的内涵、实质,在生态保护下实现矿山的生态化开发、生态化治理,实现生态保护与矿业开发的辩证统一。要加强对矿山生态修复自然规律的研究,探索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新模式,严防应景式治理、造景式修复,尽量减少生态修复后期的维护成本。要大力推广矿山生态修复新机制、新技术和新方法。要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通过赋予一定时期的自然资源产权使用权来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地方政府要加强制度创新,通过有效制度供给,探索构建矿山生态修复新业态,真正使矿山生态修复成为新的产业,由包袱变成财富。要研究推广矿山生态新技术、新方法,真正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实现各种资源的最佳配置,增强生命共同体的活力,减少后期维护费用,并通过总结模式和经验,让其上升为政策,形成自己的方法。
研讨会由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内蒙古地质环境学会主办,各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总站)、矿山企业及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的相关院所等100多人与会。
来源:《中国矿业报》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