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自然资源政务服务水平,2022年1月7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告,明确矿业权人不再提交矿业权纸质申请资料,同时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矿业权许可证。
即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登记的矿业权,矿业权人需在新疆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通过本公司(单位)账户在新疆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资料电子文档,同时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含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注销通知书)。新受理的,不再提交纸质文档;之前已受理的,仍需在领取时提交相应纸质文档,并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同时,矿业权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电子文档,应符合新疆政务服务网中矿业权登记事项服务指南有关要求,申请人需确保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