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月6日对位于新疆的6个煤矿项目核准事项进行了批复,涉及产能合计1530万吨/年。
这6个煤矿项目分别是:新疆昌吉白杨河矿区天业煤矿项目、新疆和什托洛盖矿区小型煤矿整合区阿勒泰鑫泰矿业五号煤矿项目、新疆七克台矿区资源整合区二号整合井田项目、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资源整合区北山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新疆伊宁矿区北区七号矿井一期工程项目、新疆伊宁矿区资源整合区伊泰伊犁矿业公司煤矿项目。
批复称,为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上述6个煤矿项目。其中,伊泰伊犁矿业公司煤矿项目建设规模450万吨/年,北山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七号矿井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均为300万吨/年,天业煤矿建设规模240万吨/年,鑫泰矿业五号煤矿项目、二号整合井田项目建设规模均为120万吨/年。
批复要求,6个煤矿项目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各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的“三同时”制度;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加强矿井水、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