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
在新疆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的统一安排下,在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人和评估专家的大力支持下,新疆矿业联合会在疫情期间组织召开了多次新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视频论证会和复核会。矿联克服了疫情对后续工作带来的影响,在有关机构及人员的协助下,后续工作有序进行。对此前论证会和复核会的25份评估报告复核通过,并在“新疆矿业联合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新疆矿业联合会。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按程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