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新自然资规〔2025〕2号)《关于开展绿色矿山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5〕73号)要求,经企业自评、地(州、市)自然资源局初审、第三方评估和实地抽查,有4家矿山符合绿色矿山标准,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提出,并写明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事实依据、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夏天 0991-2616991
附件:2025年第三批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矿山名单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2025年第三批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矿山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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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州、市) |
矿山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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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犁州 |
新疆南方矿业有限公司尼勒克县群吉萨依铜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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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伊犁州 |
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新疆伊宁县金山金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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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东盐湖石盐芒硝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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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乌鲁木齐市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柳树沟东建筑用道砟石矿(玄武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