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磷石膏综合利用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深入推动磷石膏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6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建成一批磷石膏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专业化龙头企业,在云贵川鄂皖等地打造10个磷石膏综合利用特色产业基地。
在推动磷石膏源头减量上,《方案》要求,优化磷矿开采洗选工艺,推广新型选矿工艺,提高中低品位磷矿利用水平,鼓励研发使用选择性强、环境友好的高效浮选药剂,采用新型洗选工艺和装备,提高磷精矿品质;强化磷酸生产过程管理,鼓励磷化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高磷资源回收率和磷石膏品质;加强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鼓励和支持磷化工企业采用水洗、焙烧、浮选等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实施磷石膏不落地深度净化工艺改造。
为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量效齐增,《方案》提出,提高现有途径利用规模,鼓励磷石膏产生企业根据不同综合利用产品质量要求,开展磷石膏预处理;开拓资源化利用新场景,扩大磷石膏在露天矿坑回填、井下充填、地下采空区充填等领域的综合利用规模;推动磷石膏高值化利用等。
《方案》强调,夯实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基础。一方面,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搭建科技交流合作平台,组建产业协同创新联盟,支持建设磷石膏综合利用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另一方面,加强示范企业培育和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在磷化工企业集聚、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基础较好的地区,聚焦重点应用领域,建设一批消纳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工艺技术先进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此外,完善标准体系,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完善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
在保障措施上,《方案》提到,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项目建设的支持。聚焦磷化工企业技术改造、磷石膏无害化处置、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生产等领域,鼓励有关地区对项目建设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