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持续高效推进地区绿色矿业建设工作,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努力构建矿地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矿业经济新格局。
优化勘查开发布局
依托《阿克苏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落实新一轮战略性矿产地质找矿行动,争取国家、自治区财政资金开展矿产资源基础性地质勘查工作。充分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成果的衔接,作为依法审批和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推动矿业优化升级和绿色发展。
持续推进生态修复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依托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扎实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和矿区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创新生态修复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把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推动矿业与文旅农业等深度融合,形成生态保护修复与社会资本投资、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秉持“巩固一批、推进一批、培育一批、督导一批”原则,梯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总结推广新疆拜城矿区一成煤矿、塔里木油田哈得逊作业区等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经验,督促矿山企业执行绿色勘查规范,履行矿产绿色开发、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责任义务,充分调动创建绿色矿山的积极性。
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刚性约束和可操作性,通过科学设置、合理布局,优化矿业产业结构,有序投放矿业权。持续推进地区本级管理权限内45种非金属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储备库,严把出让关口、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确定范围、做好跟踪服务。严格控制矿业权数量,彻底改变矿山“小散”现状,有效推动矿产资源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