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研判自治区地质灾害现状和“十五五”时期防治形势,部署“十五五”工作目标和任务。
《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面提升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能力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夯实基层防灾基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规划》提出,“十五五”期间,自治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高、中、低、不易易发区四级,划定阿尔泰山、伊犁谷地、天山北麓、吐哈盆地、天山南麓、西昆仑山、东昆仑山7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规划》强调,要深化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强化综合遥感识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更新调查与1∶1万精细调查,常态化开展年度排查巡查,同步做好地面沉降调查;推行“灾害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加快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优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体系,完善地质灾害及地面沉降监测网络,筑牢群测群防根基;统筹实施工程治理,抓实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加大重大隐患治理与排危除险力度,强化治理工程后期管护;夯实基层防控能力,推进基层监测设施智能化升级,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推广防灾新装备新技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提升科技防灾水平。
《规划》要求,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压实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风险动态调查、监测设备运维、气象风险预警、群测群防、值班值守等配套制度,构建地方性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搭建多层次防灾科研合作平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加快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隐患双控管理等地方技术标准研究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