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守好底色,又激活动能,让“两山”转化之路越走越宽
日期:2026-07-17     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浏览:16    

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融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全过程,推动其从单项试点、项目探索,走向保护、储备、配置、收益和监管相衔接的制度体系。

对此,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谭荣表示,自然资源资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只是给绿水青山“定价”,也不是简单地把自然资源推向市场,其深层命题在于: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既守好自然生态的底色,又激活资源资产的动能,更让人民群众共享资源生态收益。

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认知基础

“过去谈自然资源,更多聚焦土地、矿产、水、森林等生产要素的经济功能。”谭荣表示,进入新时代,自然资源的内涵大为拓展:一片森林,不仅提供木材,也能涵养水源、固碳释氧、提供康养空间;一条河流,不止于取水排水,更关系生态廊道、滨水活力与公共福祉。

他强调,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往往套嵌在一个生态系统、一个空间单元、一个治理场景之中,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相互交织、彼此依存。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梯田“三生融合”模式就是生动例证。当地依托梯田、湿地、村落和农耕文化等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在保护修复基础上发展生态旅游,形成以农耕文化传播带动旅游发展、以旅游收益反哺保护修复的良性循环。

“这说明,生态产品价值通常不是单个资源的孤立价值,而是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后的整体价值,只有从生态系统、整体资产、公共价值等不同角度认识自然资源,才能理解保护本身就是增值,开发利用必须服从规划与底线。”他说。

明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权责归属

谭荣表示,在公有制条件下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关键,不是把自然资源简单商品化、资本化,更不是盲目改变所有权性质,而是在所有权稳定、用途管制严格、生态底线不突破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激活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权能。

在我国,通过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把抽象的产权转化为可登记、可流转、可运营、可监管、可考核的具体安排。确权登记明确归属与边界,资产清查摸清家底与价值,自然资源清单制度和分级履职厘清所有者职责和管理责任,规划管制划定可行与禁区,市场配置与收益管理打通利用与分配。

“这一制度体系,既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预期,又防止公共资产被低价占有、过度开发或短期套利。”谭荣说。

筑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资产基础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首先要守住自然资源安全底线。”谭荣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制度,既是空间治理的规则,也是维护自然资源资产长期价值的制度基石。

他解释说,我国的山水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废弃矿山修复、河湖湿地修复、海岸带整治等,不是单纯的投入成本,而是资产质量和价值的提升过程,把生态短板转化为发展潜力。

在谭荣看来,安徽省合肥市十八联圩湿地生态修复案例表明,保护修复可以重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条件。

当地在保证防洪安全前提下推进湿地功能修复,发展农业种养、科普研学、生态旅游等业态,促进湿地生态空间和农业生产空间和谐共生。通过储备管护,一方面统筹不同类型、条件、利用状态的资源资产有序进入配置环节,另一方面把暂不配置、待修复、待整合的资源资产纳入前端治理,防止闲置和浪费。储备管护不是静态“封存”,而是为后续高效配置创造条件。

拓宽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

谭荣表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离不开市场,但不能完全交给市场。政府要定边界、立规则、守底线、明责任,市场重在发现价值、组织运营、提升效率、形成收益。这也要求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根据不同资源类型和使用方式,依法选择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联营、承包经营等多元化配置方式。

“不少地方并不缺乏生态价值,短板在于单一资源、单一用途、单一项目难以形成稳定收益和持续运营能力。”谭荣解释说,组合供应,解决资源、权能、收益分散的问题,对一定区域内土地、水域、林地等各类资源资产的权利边界、开发条件、修复要求、收益核算与监管责任进行整体设计。复合利用,解决单一用途难以支撑综合价值的问题,在守住底线前提下提高空间兼容性与综合效益。场景化配置,解决有资源无运营、有生态无收益、有项目无闭环等难题,把资源配置、生态修复、设施完善、主体培育和收益分配放在同一空间单元中统筹谋划。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长效机制

谭荣强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能止于一次性交易,也不能停留在单个项目收益,要形成“保护、管护、配置、收益、再保护”的闭环——保护修复提升资产质量,储备管护保障资产状态,市场配置激活使用权能,有效运营形成合理收益,收益分配再反哺保护修复、公共服务和群众增收。

他表示,要完善收益核算和分配管理,特别是探索组合配置下,根据资源类型、保护责任、投入来源、经营方式与受益主体,科学制定核算办法与合理确定分配机制,既保障国家和集体所有者权益,也保护农民、社区、经营主体和保护主体合法收益;既让市场主体获得合理回报,又确保公共生态利益不被稀释。

“统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核心在于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项目探索推进到资产治理,从单项利用拓展为系统配置,从一次性收益升级为长效闭环。”谭荣表示,面向未来,要把公有制度优势、国土空间治理优势、市场配置优势与政府规制优势紧密结合起来,让自然资源资产在保护中增值、在利用中增效、在共享中增益,为美丽中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推荐阅读
点击排行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入会流程  |  矿联简介  |  网站管理制度  |  组织架构  |  章 程  |  缴纳会费  |  会员制度  |  缴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副会长单位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