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两项国家标准公布
日期:2020-05-07     来源:中国矿业报    浏览:23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两项国家标准。这两项国家标准是由自然资源部提出的,自5月1日起实施。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两项国家标准是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体系的龙头,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纲领性技术标准,涉及矿产资源统计、规划与公开发布、矿业权管理、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制度等矿产资源管理;涉及矿业权评估、资本市场投资、融资活动;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等矿业领域的诸多方面。我国现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颁布于1999年,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颁布于2004年。

新公布的两项储量分类国家标准是针对我国矿产资源管理需求,兼顾市场投融资、企业生产经营、国际合作等需要,为最大化降低社会认知和信息交易成本,对1999年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2004年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作出重要改革并予以修订。新公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现行标准相比的主要变化在于——

新《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将矿产勘查由原来的预查、普查、详查、勘探4个阶段调整为普查、详查、勘探3个阶段。修改了资源量和储量类型划分的依据,将矿产资源储量分为资源量和储量两类,资源量按地质可靠程度由低到高分为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探明资源量三级,储量按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分为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两级。修改了资源量和储量的分类体系,新分类标准调整了现行分类标准三轴分类体系,简化了储量经济意义划分。修订后的分类标准由1999版的16个资源储量类型简化为5个。

新《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将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阶段由原来的区域普查、圈闭预探、油气藏评价、产能建设和油气生产5个阶段调整为预探、评价、开发3个阶段。修改了资源量、储量分类和估算流程,油气矿产分为资源量和地质储量两类,资源量不再分级,地质储量按地质可靠程度分为预测地质储量、控制地质储量、探明地质储量三级,简化了储量的经济意义划分。

新《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明确,发布固体矿产资源量、储量数据时,资源量和储量的类型术语仅可使用本标准中所定义的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探明资源量、可信储量、证实储量。发布资源量、储量数据时,资源量和储量应单列,不应相加。发布资源量数据时,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应单列。发布储量数据时,证实储量、可信储量应单列,证实储量、可信储量可相加。

新《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明确:使用与发布地质储量数据时,探明地质储量、控制地质储量和预测地质储量应单列;探明地质储量、探明技术可采储量和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计和管理,国家发布探明地质储量和探明技术可采储量。

新公布的两项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将进一步规范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科学合理掌控资源家底,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为国家矿产资源宏观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有利于降低全社会信息交易成本,有利于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我国矿产资源领域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互联互通,提升我国技术标准的国际影响力,促进我国矿业资本市场与国际主要矿业资本市场融合和“一带一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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