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地质灾害排查防治方案,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部署,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摸排,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疆厅要求,紧盯汛期降雨集中区、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人群聚集区、交通沿线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对已知在库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靠山临崖等易发生地质灾害地段和村庄、场镇、学校、医院、交通沿线等重点部位,以及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的人居环境及活动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地质灾害点基本信息、稳定性、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监督责任,分别指导监督水利、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排查整治。收集、汇总本领域及各相关行业部门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情况,建立台账,统筹专家及专业技术队伍,逐一研判风险及发展趋势,对风险高且未落实防灾措施的地质灾害点,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并监督落实。
新疆厅强调,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协助同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属地责任,压实相关部门防灾责任,对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进行全面整治排查。建立清单台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监督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和闭环管理制度,组织专家、骨干全程参与,有效提升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