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聚焦矿政审批领域推出“加减乘除”组合拳,让新疆矿政审批真正实现“提速增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把精简审批流程作为优化矿政审批的关键环节,采取“串联”变“并联”、处室定岗定位、法定时限外应减尽减等方式,将出让流程由156个工作日缩减至最少69个工作日,探矿权变更、延续、注销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新立、保留审批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
同时,紧盯探转采周期长问题,实行改革。一是重塑评审环节。将过去报告评审时间最长102个工作日、平均55个工作日,压缩至28个工作日。二是重组专家库。采取“一矿一策”方式主动服务企业,逐矿论证低品位矿石开采经济性,帮助推动资源量不足的探矿权增储后转采。
此外,采取“向内找、向下问、向上要”等方式,将过去单一由县(市)来报区块建议,改为向全国的地勘单位、矿业企业等社会各界,全面征集区块。新疆厅还安排干部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学习,专人负责油气、锂等国家权限的区块出让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新疆在和田地区试点矿业权出让登记改革,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向和田地区下放铅、锌等72种矿产的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简化审批流程,调动基层积极性,助力提升基层财力和突破发展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