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塔城地区自然资源系统完成为期3个月(2024年11月26-2025年2月26日)的“全覆盖”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人防+技防”手段为主。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历史遗留采坑、采点,偷挖盗采多发区、易发区,煤炭矿山等地区实地巡查;二是采用无人机航拍、卫星定位对通行不便的区域进行巡航拍摄,通过不同时期影像对比查找线索。地区共开展动态巡查42次,巡查检查地点127处,发现处置案件12起。其中:制止初始违法行为3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9起(盗采戈壁砂石料6起,盗采金矿石1起,盗采黏土矿1起,处置团伙无证勘查1起)。
下一步,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将持续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为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与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确保塔城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