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对外发布了《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在该局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接下来,国家能源局将从六方面强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措施。
具体包括,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完善绿色能源消费机制,落实科技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深化推进国际合作,加强宣传引导。
在完善绿色能源消费机制方面,国家能源局将全面落实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使用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基础凭证,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将消纳责任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
关于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国家能源局将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特性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与各类用户开展直接交易,并与用户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热、生物天然气、清洁低碳氢的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