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矿山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必须从源头抓起,尽快建立矿产品开采全成本体系,以实现矿山开采从安全高效率向安全高效益的根本性转变。”中国工程院院士武强近日表示。
据了解,多年来,我国矿山开采成本一直沿用的是不完全成本,没有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后期的修复治理费用统计在内。以煤炭行业为例,沿用多年至今的吨煤成本主要包括材料动力费、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安全生产费、维简费、塌陷补偿费等,对煤矿开采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后期的修复治理费用没有完全计算在内,造成许多历史遗留问题。
武强认为,矿山企业应该由过去的安全高效率开采转变为安全高效益开采,不仅在安全无事故下多出矿、出好矿,还要在采完矿后不严重扰动或损害生态环境。特别是在“双碳”目标下,矿山开采要减少碳排放,实现清洁化开采。
武强说,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必须从源头抓起,把矿产品成本按照全生命周期来计算,构建矿产品全成本体系,吨矿成本不仅要考虑人员费、机械设备费、材料动力费、折旧费、安全生产费和塌陷补偿费等,同时也应把扰动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费用叠加到吨矿成本中。
“作为矿山企业,如果采取充填式等保护生态环境的开采方式,尽管在充填过程中投了一些资金,但花小钱赚大钱,后期的生态环境破坏修复治理费用会大幅降低,矿产品的综合成本也必然降低。”武强最后表示,矿产品全成本体系建立起来后,地方政府要求矿山企业采取充填式开采、尽量避免生态环境破坏、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的被动式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就会变成矿山企业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扰动的主动式生态修复治理。这种安全高效益的开采模式,与我国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要求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