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含兵团,下同)应当编制的83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通过自治区级技术审查。
6月下旬至7月上旬,按照自治区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相关规定,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区内外规划领域58名专家分组赴全区83个县(市),开展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自治区级技术审查工作。审查过程中,专家逐县(市)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编制说明和图集等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展开深入讨论。在前期多次指导培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专家组认为本次各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调研充分、资料翔实,专项研究针对性强,技术路线明晰,成果符合自治区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和审查要求,一致同意或原则同意通过技术审查,并就部分县(市)规划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建议。
“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加快当地开发、保护、建设等基本依据。各编制主体单位要认真梳理汲取技术审查意见建议,对规划成果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开展审核报批相关工作,使其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表示。
目前,经过修改完善,各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逐步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意见,陆续进入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