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于2020年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日期:2019-09-10     浏览:269    

会议现场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疆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同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检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初步形成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逐步建立“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其中,“四级”包括自治区级—地(州、市)级—县(市)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全疆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我区此次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现有空间类规划评估和空间发展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空间定位基础,全面开展全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在规划编制工作中,我区在方法、技术、手段创新上下足功夫,切实提高编制质量——坚持专家领衔,组建业务精通、结构合理、实干型的国土空间规划专家组,全程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咨询论证、技术审查等工作,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专业性;坚持技术创新,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为基础,注重运用遥感、信息化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提升规划编制审批流程的严谨性、可靠性;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传媒作用,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让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凝聚共识、共谋发展的过程,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时代要求,满足人民需要。

同时,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级、地(州、市)级、县(市)级要科学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研判未来发展的风险与挑战。突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国土安全、兵地融合等新疆特色,研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战略目标。同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评估与划定工作,全面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明确国土空间分区管制目标和管制规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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