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联动,提升地质灾害应对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协同联动工作。
《意见》明确要建立四项联动机制:一是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设密的情况下,双方共享地质灾害各类信息;二是会商研判机制,两部门共同编制自治区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自然资源厅负责研判并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应急管理厅在橙色和红色预警时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三是检查工作机制,在汛期,两部门联合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和防范应对工作督促指导,橙色和红色预警时,两部门联合对有关地区防范应对准备情况进行调度、抽查检查。四是救援处置机制,根据险情级别,两部门联合指导开展调查研判和处置救援。通过四项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形成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合力。
此外,为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作用,自然资源厅于今年主汛期前印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明确响应等级和启动条件,细化厅相关处室(单位)职责分工,对监测预警、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先期处置等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规定和要求,有效支撑地质灾害防御及突发事件处置阶段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