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加强行业自律,构建地勘单位与从业技术人员共同对地质勘查成果质量负责的诚信自律体系,依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地质师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规定,我会拟在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会员单位中开展地质师建设工作。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请贵单位依据《地质师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地质类技术人员申报。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地质师申请人。
二、推荐单位
地质师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如所在单位无上级主管单位,申请人可在信息填报时注明。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所在工作单位为中国矿业联合会会员单位;
(二)地质类专业教育背景;
(三)具有至少7年及以上野外地质工作经历(地质实验测试专业除外);
(四)具有地质勘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五)主持或参与完成的地质勘查项目5个及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地质勘查项目3个及以上;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八)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推荐。
四、申报专业类别
专业类别主要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航空地质调查、遥感地质调查、地质钻(坑)探、地质实验测试等。
五、申报方式
经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同意,地质师申请人登录中国矿业网(http://www.chinamining.org.cn/),进入“地质勘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我要注册”,选择“地质师申报注册”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六、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类别、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项目获奖情况、优秀成果报告获奖情况、个人荣誉称号、个人承诺、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推荐意见等。
七、关于附件
(一)个人信用承诺。申请表中个人承诺内容注明日期,打印、签字、上传(详见附件3);
(二)单位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出具推荐函(详见附件4);
(三)盖章后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核实无误后保存并打印,纸质申请表经本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注明日期、加盖公章、上传。确保提交的信息与盖章后的申请表信息一致。
八、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填报时须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
(二)随时接受申请,定期发布,原则上每个季度发布一次。
九、联系方式
郭敏 010-66557676 18611584507
附件:1.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师管理办法(试行)
2.地质师申报流程
3.个人信用承诺模版
4.推荐函模版
中国矿业联合会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