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新疆鄯善县尖山菱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通过论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新疆矿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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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