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新疆叶城县洛克乡21-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通过论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叶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叶城县自然资源局团结路03号院
联系人:王先生
固定电话:15894086535
2023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1、 参数表-新疆叶城县洛克乡21-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pdf
2、 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