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泽普县奎依巴格镇2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通过论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泽普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团结西街118号院
联系人:伊力夏提·努尔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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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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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数表-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泽普县奎依巴格镇2号建筑用砂矿.pdf
2、 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