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巴楚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177+600)右侧240米-(K1186+500)右侧380米取土场、(K1177+750)砼拌合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巴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麦合木提
电话(传真):0998-5721297
附件:
拟公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2022年1月13日
附件:
拟公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巴楚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177+600)右侧240米-(K1186+500)右侧380米取土场、(K1177+750)砼拌合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 | 《巴楚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190+100)右侧550米-(K1198+400)右侧250米取土场、K1198+000砼拌合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3 | 《巴楚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202+000)右侧450米-(K1216+000)右侧500米取土场、(K1215+400)水稳拌合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4 | 《巴楚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226+100)右侧960米-(K1234+200)右侧120米取土场、(K1221+000)梁预制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5 | 《巴楚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238+750)右侧70米-(K1249+300)右侧260米取土场、(K1237+700)砼拌合站、(K1245+400)沥青拌合站、(K1249+300)水稳拌合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6 | 《巴楚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254+100)右侧370米-(K1263+800)右侧300米取土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7 | 《巴楚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265+150)右侧120米-(K1274+000)右侧800米取土场、(K1267+500)水稳拌合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8 | 伽师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277+600)右侧900米-(K1284+530)右侧270米取土场、(K1283+300)沥青拌合站 |
9 | 伽师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300+500)右侧200米取土场、(K1287+500)砼拌合站、(K1289+900)水稳拌合站、(K1301+100)砼拌合站 |
附件下载:
2: 巴楚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190+100)右侧550米-(K1198+400)右侧250米取土场、K1198+000砼拌合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6: 巴楚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254+100)右侧370米-(K1263+800)右侧300米取土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8: 伽师县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K-2标段(K1277+600)右侧900米-(K1284+530)右侧270米取土场、(K1283+300)沥青拌合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