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新疆阜康市规划五号石英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通过论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4日,如对报告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新疆矿业联合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街388号深圳城2420办公室
联系人:齐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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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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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参数表.pdf
2、 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