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22     浏览:3277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补助资金项目和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保证地质环境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对和田地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监理以公开招标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定承担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费用(万元)
1 新疆洛浦县-墨玉县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洛浦县、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 150
2 新疆皮山县地质灾害更新调查 130
3 新疆于田县阿羌乡库纳斯村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 395.65
4 新疆和田地区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83个) 776
5 和田县昆仑工业园区南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190
6 和田地区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监理 48.35

二、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同时于2021年1月22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中国矿业报网络版和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仅在新疆矿业网发布。

公告期不少于20天。

三、投标申请人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事业法人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日当天 19:00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地质灾害调查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上资质;

3、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人应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以上的专业地质类单位+设备供应商(一家或多家)组成联合体投标。所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应符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通讯技术要求》和《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

4、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和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仅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以联合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共同投标。

5、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其他条件

1、项目组成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和水平,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置全面,人员数量充足。

2、中标后有能力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项目实施,并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四、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投标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1、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彩色扫描、打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影印件(原件彩色扫描、打印并本人签字)、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委托人签字);4、相关资质证书彩色扫描、打印件;5、“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证明。以上扫描打印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月22日-29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各投标单位应于上述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18:30(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申请单位在获取“投标资格审核通过通知书”并填写报名申请书等资料后可索取招标文件(谢绝邮购)。招标文件地质灾害治理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售价人民币肆仟元整,其余类项目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招标文件发售后,不退不换。

3、特殊情况,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方法为:根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的扫描电子版,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名命名为项目名称和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的邮箱(2802178181@qq.com)。开标时带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五、相关事宜

(一)现场踏勘:有投标意向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金额和时间及指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交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

1.中标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到项目合同的;

2.中标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3.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及开标

(一)投递标书时间

投标书请于2021年2月20日10:30(北京时间)前送达标书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

(二)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0日11:00(北京时间)正式公开开标。

(三)开标地点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交易平台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不接收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金川 电话:18699886267

地址: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39号

交易平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齐先生 罗先生  电话:0991-4846078 13629906030  15299196847

地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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