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叶城县阿合买其提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告。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4日
4个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叶城县阿合买其提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 | 《英吉沙县依格孜牙乡阿勒瓦斯塔格2号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3 | 《英吉沙县依格孜牙乡阿勒瓦斯塔格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4 | 《新疆叶城县亚阿孜玉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附件下载: 1.叶城县阿合买其提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pdf
2.英吉沙县依格孜牙乡阿勒瓦斯塔格2号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