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前期勘查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成果质量,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决定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国家财政出资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前期勘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及交易平台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项目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号
交易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
二、招标项目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标的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前期勘查项目共20个(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查询和下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2.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日当天19∶00(北京时间,下同)时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二)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能力条件
1.项目组成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和水平,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置全面,人员数量充足。
2.中标后有能力在标书规定时间内组织项目实施,并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四、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招标公告2021年1月8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补充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28日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19∶00时。
(二)招标文件的发售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代收,请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交入以下账户(交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收取现金。
发售地点:乌鲁木齐市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大厦北门进入3号门,8号通道乘电梯上4楼A408室。(非工作日进入需说明前往A408室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发售日期及时间:2021年1月8日至13日,每日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时。
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下午18∶00时。
各投标人请在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谢绝邮购),招标文件发售后,不退不换。
账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91903093710202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下列文件:
1.投标申请书(附件2)。
2.投标人一般情况表(附件3)。
3.投标承诺函(附件4)。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影印件(原件彩色扫描、打印并本人签字)。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委托人签字)。
6.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影印件(原件彩色扫描、打印并加盖公章)。
7.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报名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平台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无投标人单位盖章的;
3.附件2-5中缺少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
4.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和格式填写的;
5.内容不全或关键词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报名截止后,交易平台组织专家对投标人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转交评标专家组供评标使用。本次报名材料审查结果不作为拒绝投标人投标的依据。
五、投标书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书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密封。
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前期勘查项目招标开标现场会分4场顺次进行。
1.第一场次
开标项目:附件1中第1-5号项目
投标书递交时间:2021年1月28日10 :00至11:30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12:00
2.第二场次
开标项目:附件1中第6-10号项目
投标书递交时间:2021年1月28日15 :30至17:00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17:30
3.第三场次:
开标项目:附件1中第11-15号项目
投标书递交时间:2021年1月29日10 :00至11:30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9日12:00
4.第四场次:
开标项目:附件1中第16-20号项目
投标书递交时间:2021年1月29日15:30至17:00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9日17:30
交易平台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不接收各项目规定的标书投递时间之前、之后送达的投标书。
投标书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大厦北门进入3号门,8号通道乘扶梯前往5楼。
益民大厦冬季工作时间为10:30,如投标人需在10:00至10:30进场,在北大门安检工作人员处说明参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招标活动。
六、确定中标人及合同签订
本次项目承担单位的选择采用明标招标方式。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次招标条件,综合择优确定中标人。每个投标单位的中标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
(二)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
(三)本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书少于3份,招标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招标,重新组织或者选择其他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七、交易异议的处理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相关资料有异议或疑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前提出。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对招标文件中所确定全部要求和内容的认可。
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平台予以澄清;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其他
(一)投标人自行组织收集投标所需资料,费用自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中标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3.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项目招标事宜可浏览以下网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变更事项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变更或补充公告在上述网站发布。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
联 系 人:吕乔森 冯晓江
联系电话:0991-8813141 传真:0991-8813141
交易平台地址:乌鲁木齐市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
联系人:李海峰 强薇
电话:0991-3550257
附件: | 1 国家财政出资2021年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前期勘查项目一览表 |
2 投标申请书 | |
3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 |
4 投标承诺函 |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