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
日期:2019-05-28     浏览:977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有关要求,现将自然资源部决定取消的14项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另行发布。

 
   附件:1.   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xls
       2.   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xls



  自然资源部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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