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榕辉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富蕴县铁木里克铁矿采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日期:2020-09-09     浏览:117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19年7月委托乌鲁木齐天助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新疆榕辉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富蕴县铁木里克铁矿采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

新疆榕辉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9日

附件:

       1、   新疆榕辉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富蕴县铁木里克铁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2、   新疆榕辉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富蕴县铁木里克铁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doc

 

 

重要通知
点击排行
 
相关通知
网站首页 入会流程  |  矿联简介  |  网站管理制度  |  组织架构  |  章 程  |  缴纳会费  |  会员制度  |  缴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副会长单位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新ICP备190001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