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沙湾县宝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7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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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对《沙湾县宝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docx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