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相关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大南湖矿区西区大南湖七号煤矿一分区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南湖乡,北距哈密市40km,距南湖乡约19km。安全隐患治理区位于大南湖七号煤矿一分区内南部,地表面积2.18km2,治理最大深度93m。
2016年4月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矿井一分区地表裂隙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6月哈密地区环保局以哈地环监函[2016]19号文予以批复。现由于治理深度超过了原环评批复的深度,根据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本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工程地面主要布置有施工驻地、北部土岩堆放区、南部土岩堆放区、加水站,以及外部联络道路等。目前,该项目的地面工程均已建成投用,土岩剥离物全部实现治理区内部回填,南、北两个土岩堆放区已封场。本工程隐患治理范围内没有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02-6968058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南湖乡大南湖七号煤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4116079
电子邮箱:11796271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了解情况和意见反馈。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下载: 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