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北天山欣欣矿业有限公司新疆达坂城柴窝堡杏树沟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调改)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8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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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鲁木齐北天山欣欣矿业有限公司新疆达坂城柴窝堡杏树沟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调改)》专家意见的认定.doc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