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浮选尾矿库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9-08-20     浏览:467    
       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乌鲁木齐天助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浮选尾矿库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浮选尾矿库技改工程

建设单位: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哈图金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沃雪特乡境内,隶属托里县管辖,距县城直线距离90km,距离克拉玛依市65km。地理坐标为东经:85°17′53″-85°20′11″;北纬:45°53′30″-45°54′53″。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大气

本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与机械尾气等。

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土方造成土地裸露和土方堆积,建筑材料装卸以及运输车辆行驶等均会产生粉尘,这些粉尘随风扩散造成施工扬尘。施工扬尘的大小随施工季节、施工管理等不同差别甚大,影响可达150~300m。

2)废水

施工期废污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生活污水来自基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依托矿山已有的生活设施,产生的施工期生活污水全部进入矿山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不会对项目区水环境构成影响。

3)噪声

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机械声级将会叠加。

4)固废

建筑施工废物、生活垃圾是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施工废物以土砂石、边角料等为主。固体废弃物优先用于场地平整填方、道路建设等。生活垃圾由现场施工人员产生,加强施工期间临时生活区的卫生管理,严禁乱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尾矿库尾矿堆存过程粉尘排放对近距离环境有一定影响,由于周边无居民点,故对周边人群健康的影响较小,主要受影响对象为本厂职工。

2)水污染物

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是距离项目区西南侧4.5km处的安格提河,本项目区距离其较远,既不从中直接取水,也不向其中直接排水,与其没有直接水力联系。同时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尾矿浆和回水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正常情况也不会进入安格提河。项目在输送管线沿途设置了事故池,可以防止事故状态下尾矿浆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尾矿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项目区属于典型的大陆性干旱气候,年蒸发量远远大于年降水量,即便偶尔有暴雨产生,也会随尾矿堆场排洪设施在很短的时间内蒸发完毕,同时项目区东侧的康苏河标高高于尾矿库,也不会对该河流产生不利影响。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对项目区地下水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

尾矿全部进入尾矿库储存,不随意堆弃,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垃圾填场进行卫生埋场,不造成二次污染。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各噪声源噪声值经过房屋屏蔽、距离衰减后,各噪声叠加值后厂界影响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尾矿放矿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设计提出的方案,坚持坝顶均匀放矿的原则,应特别注意保持尾砂滩面平整度,经常调整放矿点位置,避免出现侧坡、扇形坡和细粒尾砂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避免出现干滩和水封不均匀的现象。放矿时应不断调整放矿段的位置,保证尾矿沉积滩均匀平整上升;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尾矿库工程施工期不排放废水,运行期水污染防治主要采取尾矿水回用措施和排洪措施,及时回水和排洪,在选矿厂处理后再次循环使用。

2)按沟谷走向,应先建好副坝,设置施工期库内排洪设施,防止施工期洪水危害。

3)尾矿坝与副坝均为均质不透水坝,应按设计要求坝体内坡铺设两布一膜一层、库底铺设两布一膜进行防渗。库底防渗层可随尾砂堆高逐步铺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主要噪声源是集水池水泵和矿浆排放噪声,为避免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控制措施:

1)应选用低噪声的水泵。

2)按设置要求选矿支管材料和尺寸,及时调整放矿位置。

3)做好库区绿化工作,增强植被消声作用。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尾矿库主要固废为尾砂,其次为作业职工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尾矿库为储存尾砂的专用设施,选矿厂排出尾矿经管道输送至尾矿库进行排放与储存。

尾矿库作业职工生活起居依托已建集中办公生活区,作业过程中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环评要求由作业职工将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带离库区,集中在生活区生活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理。库区设环保厕所,2天一清理,污物排入选矿厂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尾矿库生产废水为尾矿水,尾矿水经排水系统进入尾矿坝后环保库,泵送回选矿厂高位水池循环利用,回水率为70%,剩余水量以尾砂含水、澄清区水封或自然蒸发等形式储存或消耗,运行期尾矿库无外排废水。

尾矿库职工起居依托企业已建集中办公生活区,处理后污水用于已建设施场地的绿化和道路降尘。污水不外排,运行期尾矿库区不存在生活污水污染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现场调查和数据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得到区域范围内公众的支持;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因此,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沃雪特乡

联系人:于庆强

联系电话:1399931013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天助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91号B座6层

联系人:张思静

联系电话:13999805624

邮箱:654610674@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公众参与调查由建设单位实施。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9年7月23日在西部黄金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无敏感目标,无原住居民,本次环评公众参与不进行问卷调查。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无。

(6)信息公开方式

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和现场公示两种方式进行,在西部黄金内部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在新疆矿业网(网址:https://xjkylhh.com)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本项目不进行问卷调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所留邮箱,来电或者传真。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   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浮选尾矿库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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