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县别西巴斯套重晶石矿普查 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日期:2025-09-28     浏览:5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新疆精河县别西巴斯套重晶石矿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地址:博乐市阿拉山口路9号国投大厦

(二)拍卖人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探矿权名称:新疆精河县别西巴斯套重晶石矿普查探矿权

地理位置:位于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13°方位直线距离29千米处,行政区划属精河县管辖。

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点号    东经             北纬

1,82°07′03.824″,44°21′05.922″;

2,82°10′57.173″,44°21′05.922″;

3,82°10′57.148″,44°19′31.591″;

4,82°09′38.808″,44°19′31.602″;

5,82°09′33.300″,44°20′02.310″;

6,82°08′57.458″,44°19′59.012″;

7,82°08′58.254″,44°20′02.342″;

8,82°09′31.921″,44°20′09.996″;

9,82°09′28.858″,44°20′27.067″;

10,82°08′55.756″,44°20′24.083″;

11,82°08′42.227″,44°20′24.158″;

12,82°08′28.892″,44°20′12.894″;

13,82°07′32.379″,44°20′11.486″;

14,82°07′03.849″,44°20′07.904″。

勘查矿种:重晶石

勘查面积:10.54平方千米

出让年限:5年

拍卖出让起始价人民币:105.40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出让收益率:2.9%

注:最终成交的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等以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 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拍卖文件约定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二)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9月28日10:30至2025年10月30日19:00(北京时间,下同)

(三)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准备下述资料一式三份联系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所需资料如下(加盖公章):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信用报告、查询结果截图、“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2.探矿权竞买申请书;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5.其它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拍卖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意向竞买人签署并获取竞买协议、拍卖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9: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后,凭拍卖人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成为合格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五)拍卖会时间、地点:拍卖会将于2025年10月31日17:00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乐市锦绣路6号)举行。

五、确定竞得人(买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拍卖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出让人、拍卖人现场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竞争确定的成交价、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人、竞得人有违约行为的,按规定和约定处理。

六、签订出让合同、办理探矿权登记

(一)成交结果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并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探矿权出让收益按“探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确定,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为“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照相关要求,一次性缴清竞争确定的成交价;矿山开采时,按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参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 号)在成交确认后5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的,将承担相应竞买违约责任。

(四)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及相关费用后,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勘查许可登记。

七、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探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三)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四)竞得人在矿业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五)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八、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3.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内容

(一)其他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除承担本公告和出让文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执行《拍卖法》有关规定。

(四)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https://www.xjboz.gov.cn/

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

4.新疆矿业网(国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jgyky.com/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4846078

王先生13579890451

张先生18899047988

监督电话:19326900909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8日   

 

重要通知
点击排行
 
相关通知
网站首页 入会流程  |  矿联简介  |  网站管理制度  |  组织架构  |  章 程  |  缴纳会费  |  会员制度  |  缴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副会长单位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