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采告字[2025]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批准,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巴里坤县岔哈泉东碎石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矿业权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
名称: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伊州区天山西路6号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巴里坤县岔哈泉东碎石矿采矿权
(二)矿区拐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
X Y
1.4875097 31571459
2.4875088 31572281
3.4874588 31572269
4.4874581 31571465
(三)矿种:碎石矿
(四)矿区面积:0.41平方千米
(五)挂牌起始价人民币:872万元
(六)生产规模:40万立方米/年
(七)开采标高:960米至1025米
(八)出让年限:6.7年
(九)推断资源储量:281.2万立方米
(十)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十一)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十二)地理位置:位于新疆巴里坤县北东57°方向,直线距离约84千米,隶属巴里坤县管辖。
(十三)出让收益缴纳方式:首期缴纳成交价的15%,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资源量、开采标高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数据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竞买活动:
1.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采矿权出让活动中存在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行为,或存在其他采矿权竞买违约行为的;
5.被吊销采矿权许可证3年以内的、有涉黑涉恶记录的、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的、有破坏生态环境记录的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
6.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四)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条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7日
(三)挂牌竞价网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
(四)挂牌竞价时间:2025年2月8日11: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2月21日11:00止。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2月21日11:00开始。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进行竞价(竞买人可自主选择使用实体CA或者标证通移动CA)。
五、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10:30至2025年2月7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可参照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和“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三)报名材料
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1),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信用报告或截图、“自然资源部全国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采矿权竞买申请书(附件2)。
3.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彩色扫描件(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5.保证金缴纳凭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注:保证金缴纳账户见挂牌文件)。
6.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index.jsp查询截图)。
7.其它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与交易机构线下签订《竞买协议》等文件,后由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交易机构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六、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线上挂牌成交后,线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矿业权交易机构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并按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矿业权交易机构缴清交易服务费,缴纳完成后《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章生效。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签订出让合同、办理采矿权登记
(一)成交结果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和竞买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竞得人按照相关要求缴清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款。
(三)挂牌成交后,其他未竞得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将于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按要求缴清相关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终止的保证金,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四)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款后,到哈密市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六)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移动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七)网上交易时将浏览器切换为最新版的Microsoft Edge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八)参加本次出让的竞买人应按出让公告和挂牌文件对出让标的进行详尽的调查、踏勘、论证,对出让采矿权进行充分了解,阅读此次出让的相关资料。没有进行本条所述各项工作的竞买人如果参加竞买,出现任何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买人参加此次竞买,即表明已对竞买采矿权做了充分的查看和了解。竞买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挂牌活动并以最高出价竞得竞买采矿权,成为竞得人愿意接受本竞买采矿权的一切现状,接受《公告》《竞买须知》《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竞买协议》等所有相关文件中的规(约)定。
(九)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未按照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等款项,则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竞买须知》等挂牌文件的相关规(约)定,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不予退还,并承担本次挂牌活动的交易服务费。该采矿权再次出让的,再次出让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差额,由违约竞得人补齐或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竞得人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交易各方因交易项目产生的纠纷,由矿业权交易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矿业权交易机构予以澄清。在《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取消其五年内参加矿权交易活动资格,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3.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应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按照《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下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矿业权交易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3.哈密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ami.gov.cn/
4.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4846078
宋兴娜17690795565 17609471517
监督电话:0902-2360440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