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6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拍卖转让公告
日期:2024-12-09     浏览:12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发〔2023〕27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昌吉州准东博源建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6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拍卖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人及交易服务机构

(一)转让人

名称:昌吉州准东博源建材有限公司

场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距216国道向东5公里处

(二)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采矿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概况

1.矿区地理位置: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矿山名称: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6号建筑用砂矿

3.采矿许可证号:C6523002024037250156542

4.发证机关: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5.矿区面积:0.2239平方公里

6.资源量估算标高:+559至+544米

7.生产规模:15 万立方米/年

8.有效期限:2024年03月19日至2027年12月19日

9.采矿矿种:建筑用砂

10.起拍价(人民币):637.25万元

11.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12.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13.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坐标

Y坐标

S1

4970315.76

30426741.38

S2

4970433.42

30427139.03

S3

4970502.27

30427813.61

S4

4970482.35

30427832.86

S5

4970435.23

30427904.74

S6

4970243.87

30427918.50

S7

4970236.08

30426887.27

14.配套设施设备情况:

(1)房屋建筑物:包括宿舍、办公室、磅房等共5栋建筑物,建筑总面积为695.16平方米,建于2021年。

(2)构筑物:包括地坪、铁艺围栏等共4项,建于2021年。

(3)机器设备:包括给料机、洗砂机、电子汽车衡、潜水泵等共计27项,购置于2021年至2023年间。

15.重要提示:

本次拍卖标的包含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矿权),详见《采矿许可证》和《估值报告》(新正咨报字(2024)第0402号)。

竞买人以转让方所展示标的实际现状参与竞买,如未到现场实地踏勘和看样,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标的质量,竞得人不再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

、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条件。

7.竞买人或其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拍卖转让活动:

(1)曾出现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3)有涉黑涉恶记录的、有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的、有破坏生态环境记录的、有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有政府招投标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4)有违法记录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及拍卖文件约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的时间、地点

1.拍卖公告与展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00至2024年12月23日19:00(北京时间,下同)。

2.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下午16:00。

3.拍卖地点: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申请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和展示期内持上述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3.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于2024年12月23日前一次性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后,交易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可签订和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在2024年12月23日17:00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竞买保证金凭证后,凭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时应按规定或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转让价款和拍卖佣金等约定费用。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人有违约行为的,按规定和约定处理。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拍卖转让采用增价拍卖。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拍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拍卖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转让人、交易服务机构在拍卖现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4.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转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转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转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责任自担。

3.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草场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草场和林地补偿、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本次采矿权转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转让采矿权的现状(包括历史遗留采坑复垦及道路手续办理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6.本次采矿权转让其中包含配套设施设备,现该部分配套配套设备设施在博源建材五彩湾砂石料厂矿区范围内,距离转让矿区100米以内,竞得人需自行拆除、转运、安装相关设备,产生的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竞得人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配套设备的转移。

7.竞得人需向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支付转让人签订的《环评技术咨询合同》(甲方合同编号:ZDTJKF/BY-ZF-2024-004)、《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合同编号:ZDTI/KF/BY-ZF-2024-005)、《16#建筑用砂矿三同时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合同编号:ZDTJ/KF/BY-ZF-2024-006)等相关费用,该费用应在竞得该采矿权项目后,由竞得人与转让方和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签订主体变更合同,并根据变更合同的约定支付第三方单位相关费用,办理相关手续。

、对拍卖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转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产生的异议,由交易服务机构予以澄清。在《采矿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额度的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转让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

(二)在拍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约定缴纳采矿权转让价款的;

(三)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内容

1.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人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按照《采矿权转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转让价款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

2.本次转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转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更正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3.本次采矿权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本次转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交易服务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4.本项目只接受现场书面报名。不接受网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名、报价。

5.本次采矿权拍卖转让事宜可浏览: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6.咨询电话:0991-4846078    齐先生13629906030  

郭女士18690817790

 

 

                   

                                               昌吉州准东博源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9日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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