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业自律,构建地勘单位与从业技术人员共同对地质勘查成果质量负责的诚信自律体系,我会于2022年启动了地质师制度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共有来自全国29个省(区、市)2225人获得地质师称号。
依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启动2026年地质师申报工作,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请各有关会员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地质类技术人员进行申报。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申报条件的地质类技术人员本人(一人一账号)。
二、推荐单位
地质师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如所在工作单位无上级主管单位,申请人可在信息填报时注明。
三、申报主体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所在工作单位为中国矿业联合会会员单位;
(二)地质类专业教育背景;
(三)具有至少7年及以上野外地质工作经历(地质实验测试专业除外;受教育阶段的野外工作时间不计入);
(四)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五)申报业绩须与申报专业相对应。具体业绩要求:每个申报专业均需至少5个与其相对应的项目支撑,其中本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项目至少3个,无实物工作量的研究项目不计入;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优先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中遴选;
(八)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同意推荐。
中国矿业联合会对申报人数不设限制。
四、申报专业类别
专业类别主要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航空地质调查、遥感地质调查、地质钻(坑)探、地质实验测试等。
五、申报方式
经所在工作单位和上级单位同意,地质师申请人登录中国矿业联合会官网(www.chinamining.org.cn),进入“地质勘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我要注册”,选择“地质师申报注册”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以注册邮箱收到的通知为准),登录系统选择“首次信息填报”,按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六、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类别、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项目获奖情况、优秀成果报告奖、个人所获荣誉称号情况、个人承诺、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推荐意见等。
基本情况中工作单位名称如包含数字信息,请统一按照单位公章上的格式信息进行填写。
七、关于附件
(一)个人承诺: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进行信用承诺,本人签字后上传至系统中,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二)单位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统一出具推荐函,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中,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三)上级单位推荐意见(盖章后的申请表):申请人在线完成信息填报,核实无误后,在页面底端点击保存并打印,打印完成的申请表经本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无上级主管单位的盖本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上传。确保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与盖章后的申请表信息一致。
八、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填报时须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
(二)充分发挥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和上级单位双推荐的作用,建议推荐单位根据申请人以往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行为,加强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三)建议推荐单位根据申请人执业能力对推荐名单进行排序。
(四)申请人所选择的专业类别须有与其相对应的工作项目支撑且满足申报条件中第五条的要求,相关工作量情况需在主要成果中进行阐述。
(五)野外工作年限按“周年”计,受教育阶段的野外工作时间不能计入。
(六)基本情况中“所属省份”应为工作单位所在地。
(七)附件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注明日期,签字盖章,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必须与附件中公章一致。
(八)本年度拟退休人员,不建议申报。
九、公示和发布
我会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中国矿业联合会官网-地质勘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
十、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第一批申报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26年5月10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11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丽云 010—66557696 18301079050
电子邮箱:zly@chinamining.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