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新疆瑞昂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本章程自全体股东盖章、签字或依法修订后经公司法定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一式 4 份,公司留存 2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新疆瑞昂商贸有限公司 。
第二条 公司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79号商业写字楼1栋18层写字间02 。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煤炭开采;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10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个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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