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关于新疆疏附县园区 3 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2026-03-13 17:23  浏览:923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要求,《新疆疏附县园区 3 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地址: 喀什市世纪大道4号院

联系人:阿布都卡德尔

电话(传真):0998-2958473

2026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新疆疏附县园区 3 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pdf